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经江门市无线电监测站检测,现将泰和基站等6个公众移动通信基站的环境电磁波测试结果通报如下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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受检单位 |
基站名称 |
检测地点 |
检 测 情 况 |
检测日期 |
检测
单位 |
检测报告编 号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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检测项目 |
检测结果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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中国移动通信集团广东有限公司江门分公司 |
泰和 |
江门市江华苑
4幢803 |
电磁辐射环境测试 |
1.根据《环境电磁波卫生标准》(GB9175-88)一级安全区限值:小于10μW/cm2
2.对移动基站,发射天线进行布点测量,本次共测量8个点;检测距离是8米,从各个测点所测得结果是0.05μW/cm2。均未超过《GB《GB9175-88》的卫生标准有关规定。
3..本次测试测试点位置的电磁辐射水平符合《环境电磁波卫生标准》的一级安全区限值要求。 |
2008年3月13日 |
江门市无线电监测站 |
Jmjc-2008-1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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中国移动通信集团广东有限公司江门分公司 |
教师
学校 |
江门市教师进修学校大楼8楼 |
电磁辐射环境测试 |
1.根据《环境电磁波卫生标准》(GB9175-88)一级安全区限值:小于10μW/cm2
2.对移动基站,发射天线进行布点测量,本次共测量8个点;检测距离是8米,从各个测点所测得结果是0.13μW/cm2。均未超过《GB《GB9175-88》的卫生标准有关规定。
3..本次测试测试点位置的电磁辐射水平符合《环境电磁波卫生标准》的一级安全区限值要求。 |
2008年3月13日 |
江门市无线电监测站 |
Jmjc-2008-2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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中国移动通信集团广东有限公司江门分公司 |
炮台北路 |
江门市炮台新村33座之三901 |
电磁辐射环境测试 |
1.根据《环境电磁波卫生标准》(GB9175-88)一级安全区限值:小于10μW/cm2
2.对移动基站,发射天线进行布点测量,本次共测量8个点;检测距离是15米,从各个测点所测得结果是0.03μW/cm2。均未超过《GB《GB9175-88》的卫生标准有关规定。
3..本次测试测试点位置的电磁辐射水平符合《环境电磁波卫生标准》的一级安全区限值要求 |
2008年3月13日 |
江门市无线电监测站 |
Jmjc-200-3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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中国联通有限公司
江门分公司 |
龙湾 |
江门市龙湾路
16号林业科协
研究所 |
电磁辐射环境测试 |
1.根据《环境电磁波卫生标准》(GB9175-88)一级安全区限值:小于10μW/cm2
2.对移动基站,发射天线进行布点测量,本次共测量8个点;检测距离是50米,从各个测点所测得结果是0.01μW/cm2。均未超过《GB《GB9175-88》的卫生标准有关规定。
3..本次测试测试点位置的电磁辐射水平符合《环境电磁波卫生标准》的一级安全区限值要求 |
2008年3月13日 |
江门市无线电监测站 |
Jmjc-2008-4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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中国联通有限公司
江门分公司 |
邮电 |
江门市邮电大楼 |
电磁辐射环境测试 |
1.根据《环境电磁波卫生标准》(GB9175-88)一级安全区限值:小于10μW/cm2
2.对移动基站,发射天线进行布点测量,本次共测量7个点;检测距离是5米,从各个测点所测得结果是0.06μW/cm2。均未超过《GB《GB9175-88》的卫生标准有关规定。
3..本次测试测试点位置的电磁辐射水平符合《环境电磁波卫生标准》的一级安全区限值要求 |
2008年3月13日 |
江门市无线电监测站 |
Jmjc-2008-5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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中国联通有限公司
江门分公司 |
墟顶 |
江门市范罗岗
4号10楼 |
电磁辐射环境测试 |
1.根据《环境电磁波卫生标准》(GB9175-88)一级安全区限值:小于10μW/cm2
.对移动基站,发射天线进行布点测量,本次共测量8个点;检测距离是20米,从各个测点所测得结果是0.25μW/cm2。均未超过《GB《GB9175-88》的卫生标准有关规定。
3..本次测试测试点位置的电磁辐射水平符合《环境电磁波卫生标准》的一级安全区限值要求 |
2008年3月13日 |
江门市无线电监测站 |
Jmjc-2008-6 |
江门市信息产业局
二OO八年三月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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