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江门市公众移动通信基站2008年第一季度检测通报(2008年3月)
来源:2008-03-24 11:28:03

  经江门市无线电监测站检测,现将泰和基站等6个公众移动通信基站的环境电磁波测试结果通报如下:

受检单位

基站名称

检测地点

     

检测日期

检测

单位

检测报告编  

检测项目

检测结果

中国移动通信集团广东有限公司江门分公司

泰和

江门市江华苑

4803

电磁辐射环境测试

1.根据《环境电磁波卫生标准》(GB9175-88)一级安全区限值:小于10μW/cm2

2.对移动基站,发射天线进行布点测量,本次共测量8个点;检测距离是8,从各个测点所测得结果是0.05μW/cm2。均未超过《GBGB9175-88》的卫生标准有关规定。

3..本次测试测试点位置的电磁辐射水平符合《环境电磁波卫生标准》的一级安全区限值要求。

2008313

江门市无线电监测站

Jmjc-2008-1

中国移动通信集团广东有限公司江门分公司

教师

学校

江门市教师进修学校大楼8

电磁辐射环境测试

1.根据《环境电磁波卫生标准》(GB9175-88)一级安全区限值:小于10μW/cm2

2.对移动基站,发射天线进行布点测量,本次共测量8个点;检测距离是8,从各个测点所测得结果是0.13μW/cm2。均未超过《GBGB9175-88》的卫生标准有关规定。

3..本次测试测试点位置的电磁辐射水平符合《环境电磁波卫生标准》的一级安全区限值要求。

2008313

江门市无线电监测站

Jmjc-2008-2

中国移动通信集团广东有限公司江门分公司

炮台北路

江门市炮台新村33座之三901

电磁辐射环境测试

1.根据《环境电磁波卫生标准》(GB9175-88)一级安全区限值:小于10μW/cm2

2.对移动基站,发射天线进行布点测量,本次共测量8个点;检测距离是15,从各个测点所测得结果是0.03μW/cm2。均未超过《GBGB9175-88》的卫生标准有关规定。

3..本次测试测试点位置的电磁辐射水平符合《环境电磁波卫生标准》的一级安全区限值要求

2008313

江门市无线电监测站

Jmjc-200-3

中国联通有限公司

江门分公司

龙湾

江门市龙湾路

16号林业科协

研究所

电磁辐射环境测试

1.根据《环境电磁波卫生标准》(GB9175-88)一级安全区限值:小于10μW/cm2

2.对移动基站,发射天线进行布点测量,本次共测量8个点;检测距离是50,从各个测点所测得结果是0.01μW/cm2。均未超过《GBGB9175-88》的卫生标准有关规定。

3..本次测试测试点位置的电磁辐射水平符合《环境电磁波卫生标准》的一级安全区限值要求

2008313

江门市无线电监测站

Jmjc-2008-4

中国联通有限公司

江门分公司

邮电

江门市邮电大楼

电磁辐射环境测试

1.根据《环境电磁波卫生标准》(GB9175-88)一级安全区限值:小于10μW/cm2

2.对移动基站,发射天线进行布点测量,本次共测量7个点;检测距离是5,从各个测点所测得结果是0.06μW/cm2。均未超过《GBGB9175-88》的卫生标准有关规定。

3..本次测试测试点位置的电磁辐射水平符合《环境电磁波卫生标准》的一级安全区限值要求

2008313

江门市无线电监测站

Jmjc-2008-5

中国联通有限公司

江门分公司

墟顶

江门市范罗岗

410

电磁辐射环境测试

1.根据《环境电磁波卫生标准》(GB9175-88)一级安全区限值:小于10μW/cm2

.对移动基站,发射天线进行布点测量,本次共测量8个点;检测距离是20米,从各个测点所测得结果是0.25μW/cm2。均未超过《GBGB9175-88》的卫生标准有关规定。

3..本次测试测试点位置的电磁辐射水平符合《环境电磁波卫生标准》的一级安全区限值要求

2008313

江门市无线电监测站

Jmjc-2008-6

 

江门市信息产业局

OO八年三月

 

 

 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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